校園獵豔 國中女10年後提告 狼師重判8年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631597 〔記者江志雄/宜蘭報導〕曾在宜蘭縣某國中任教的劉姓男老師,二○一二年起數度與校 內女學生小美(化名)發生性行為,事隔十年後,小美使出一記回馬槍對他提告,宜蘭地 方法院審結,法官審酌事證認定犯行,斥責劉男未維護師道謹守師生分際,重判有期徒刑 八年。 法官斥責未維護師道謹守分際 判決指出,劉男過去任職小美就讀學校,認識後成了男女朋友,當時小美仍是國二學生, 而劉男當年廿八歲,經常利用假日載女方出遊,在車內、宜蘭市租屋處至少有十次性行為 並互傳裸照,小美二○二二年才向警方報案,全案移送檢方偵查起訴。 小美在庭訊時指稱,劉男是隔壁班的導師,有教她們班上數學,兩人在社團活動結識,第 一次出遊時被老師親密舉動嚇到,互動關係從她國二上學期開始,持續到國三下學期,到 了畢業前夕,老師對她逐漸冷淡。 劉男坦承與小美交往,但否認性交犯行,他覺得此事為「人跟人之間的來往」,事情已經 過很久了;反指小美在二○二二年間跟他的妻子要二百五十萬元,他沒有給並請律師處理 ,女方便提告。 合議庭法官認為,小美在偵查及地院審理過程中指陳歷歷,若非親身經歷無法編織相關情 節。審酌劉男、小美臉書及通訊軟體對話截圖、雙方交往期間互傳裸照等事證,足認雙方 是親密男女朋友,劉男犯行均堪認定,應依法論科。 合議庭審酌被告在國中任職教師,利用女學生性智識不成熟及對教師尊重而不敢違逆心理 狀態,一再與小美發生性行為,戕害當事人人格健全發展,對女方一生影響深遠。 狼師轉大台北公立高中任教 劉在偵查時否認犯行,犯後態度惡劣,法官認定小美在未滿十四歲、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 歲期間,劉男與她共有十次性行為,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年,可上訴。 據了解,今年四十歲的劉男擁有碩士學歷,妻子也擔任教職,事發後他離開原學校,轉往 大台北地區某公立高中任教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42.79.127.15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sex/M.1708387481.A.CD9
histing: 有裸照欸 02/20 08:15
MBAR: 真是噁心 02/20 08:26
sugarphone: 裸照不等於性交犯行 不知道法官怎麼認定的 02/20 08:40
peterlee97: 這很像在賺第一桶金 02/20 08:50
s87879961: 第一桶金get 02/20 08:51
OREOMZA: 求包養...管飽就好XD 02/20 08:51
Alan1988: 光有未成年裸照就夠他關了 02/20 09:17
mepass: 不管怎樣 搞上國二就乖乖進去蹲 02/20 09:26
gameking: 證據又不是只有裸照 02/20 09:27
gameking: 就算是賺第一桶金 也是那男的咎由自取 02/20 09:29
lauwae: 男的看來有學到教訓,轉去高中搞16歲以上比較沒事。 02/20 09:32
punjab: 阿姨!我不想努力了(求包養) 02/20 09:32
Garuda: 犯了教育界天條還能轉任,背景硬喔 02/20 09:37
nathan2000: 幹學生不是問題,權勢間的差異才是。 02/20 10:32
eyesg: 教育界現在很黑箱很噁爛 犯天條? 02/20 10:35
eyesg: 笑死 更多噁心教師噁心校長 活得好好的 02/20 10:35
eyesg: 現在台灣教育比司法界還恐怖幾百萬倍 02/20 10:35
sashare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02/20 10:35
rbull: 還可以繼續任教真的是太猛了 02/20 13:20
kemusi: 樓樓上,說成這樣的話,可以具體說一下是誰嗎 02/20 13:23
asgardgogo: 慘啊 越想越不對勁想10年 02/20 13:35
timliu6209: 十年的一盤大棋 02/20 13:55
Wolverin5566: 八年 真慘 02/20 14:02
sijiex: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02/20 14:02
Wolverin5566: 比詐騙販毒慘 02/20 14:02
vera0204: 澆熄KASIAWU愛透吃 02/20 14:43
gameking: 事發後轉任應該是剛被告吧 還沒判決確認 02/20 15:39
milkwind: 十年不晚 02/20 16:04
WaLaGiGi: 所以說只要斷尾做得好,後續沒煩惱 02/20 16:59
VLADINA: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02/20 16:59
bloodpiece: 死好 02/20 17:28
victorfm: 這是有證據,不是嘴巴說說,死好 02/20 17:29
bloodpiece: 不好好當老師 跑去搞學生 剛好而已 02/20 17:31
arkin: 還可以再去其他所? 02/20 17:58
cityhunter04: 越想越不對….長大後就要第一桶金 02/21 03:10
odemagus: 包養SD = SugarDaddy? 02/21 03:10
Whathappen11: 真的是越想越不對 02/21 03:50
rtoday: 不錯,告死這些垃圾老師 02/21 15:04
bizozi968: 10年後才吉太過份 02/21 20:30
dennis1203: 判的好 侵害未成年應該重判 02/23 0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