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ppt123 (xp)
標題[請益] 連棟透天各自獨立產權區的都更同意門檻?
時間2025-06-09 01:12:42
請教這方面的法規知識。
台北市的老舊公寓大廈的都更,藉由新聞,已經得知法規好像是訂一個超高比例的同意
門檻,但只要達到門檻,剩下一、兩戶不想將家宅單位賣給規劃全區都更的建商也不行。
但是像台南市、高雄市的不是公寓大廈型,而是一排連棟透天(每棟樓高大概2或3樓),
產權各自獨立在不同住戶的假設有十棟(門牌假設是雙號:2、4、6、8、10、12、14、16
、18、20),被某建商擬了都更規劃,要向這十位住戶洽談買下這十棟(打掉,在全區
重建超大型公寓大廈來出售)的房屋與其下的地皮。
請問這類情形,建商計畫若要實現,法規上規定的該區住戶(或坪數)門檻比例是?
亦即:是要建商規劃中的這十棟透天房屋裡的幾分之幾住戶的同意,才能都更整區十棟?
或是,基於每棟透天(含房屋下的地皮)產權獨立,不像公寓大廈的每個單元是分割所有
權,所以這類情形下(不論鄰居賣不賣他們的房地,是鄰居的事)每個住戶至少可決定他
「自家的那棟房、地」,要不要被建商收購去都更或是可維持原樣與原本所有權?
請問法規上的規定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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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nexcaree: 請問你們原屋的使照是同一張嗎? 06/09 01:48
推 chanel1259: 法規的門檻不重要啦,能煽動民眾幫你靜坐就能多拿 06/09 09:55
→ chanel1259: ;被歸在不民主不進步那類都不都更皆被唾棄 06/09 09:55
推 ccckkk: 同意比例都是一樣的,只是要看當年執照才能確定能不能切割 06/09 13:06
→ ppt123: 我記得某幾間棟是40年前有地主(非建商)自建,出售給親朋 06/09 14:19
推 qusekii: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06/09 14:19 → ppt123: 這樣的事情背景,使用執照詳情,我要問的人是那位地主嗎? 06/09 14:20
→ ppt123: 問的角度大概是問哪些點、項目,板友能賜教具體的名詞嗎? 06/09 14:21
→ ppt123: 該地主一次建連棟三間(其他七間是後來其他人蓋的,與該地 06/09 14:22
→ ppt123: 主無關)。40年前我家長輩向該地主買下其中一棟成為我老家 06/09 14:23
→ ppt123: (該地主的地可能不包含其他七棟)我家長輩買下了我家房地 06/09 14:24
推 Y949731: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.. 06/09 14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