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nervrain : 欸,你在寫八股文膩,標點符號死了嗎11/19 21:25
→ snowdream : 叫里長裝監視器阿 不然里長要幹嘛11/19 21:30
推 hcshin : 申訴沒過就去打行政訴訟啊,看法官怎麼判,這麼簡單11/19 21:55
→ hcshin : 容易的事情,輕鬆搞定解決!11/19 21:55
噓 PsMonkey : 腦袋正常的大多數人不會發這種廢文11/19 21:59
推 tonyxfg : 其實明明只要派人紀錄救護車出勤路線,符合該路線 11/19 23:06
→ tonyxfg : 該時間段的違規給予主動銷單即可,但政府卻把成本11/19 23:06
→ tonyxfg : 轉嫁給民眾 11/19 23:06
推 dyseone : 反正臺灣救護車緊急案件不多,不讓也好! 11/20 01:38
噓 etonline : 蛤,怎會不願意,我不可能怕被開單不讓救護車啊11/20 01:38
→ avgirl : 沒關係 不讓的就保佑自己一輩子不會坐救護車 11/20 03:39
→ avgirl : 真的有機會啦 反正不是救護車就是運屍車 11/20 03:39
噓 zeanmar : 發這文欠砲而已y11/20 08:40
推 noobmuch : 自己選的自己受,韭菜被割死剛好11/20 09:18
噓 ez111111 : 腦呢!?不讓救護車肯定開罰!11/20 09:26
噓 ez111111 : 車子沒裝行車記錄器?廢文欠砲!11/20 09:31
推 tigoShit : 科技執法路段不會讓+1 11/20 19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