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邊違停害騎士撞癱瘓?小貨車駕駛「1舉動」成無罪關鍵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Tainan/breakingnews/4821495 https://img.ltn.com.tw/Upload/news/600/2024/10/05/4821495_1_1.jpg
楊男違停遭控致吳男車禍癱瘓,法庭認定吳男酒駕為主因,楊男無過失,判決無罪。示意 圖,與本案無關。(讀者提供) 2024/10/05 23:59 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楊姓小貨車駕駛,把車違停在路口10公尺內,吳姓騎士指控因楊 男違停,才讓他車禍撞成癱瘓。但台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,發現吳男酒駕、酒測值0.86毫 克才是主因,且楊男在貨車後方有放警示用的三角錐,最後判楊男無罪。 去年6月的晚上11點多,吳男騎機車撞上楊男違停小貨車,造成胸椎脊髓損傷、雙下肢癱 瘓等多處嚴重傷害,指控楊男未依規定停車,設置足夠的夜間警示措施,應對吳男的傷害 負責,並對他提出過失傷。 楊男辯稱,他直到車禍才知道自己的車沒有停在路口10公尺外,他把車停紅實線前方,未 侵占機車道,且車後有設置三角錐警示。這樣的停車方式他已持續7、8年未發生過事故, 是吳男酒後騎車,才撞上他的,並非因停車位置不當。 法庭經調查發現,吳男的酒測值高達0.86毫克,遠超過法定標準0.15毫克,且在事故發生 前,吳男駕駛不穩,有頻繁變換車道、晃動的情況。另外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,吳男的 車燈有照到楊男擺放的三角錐,在車燈照射下,三角錐有明顯反光,且事故發生時路面有 照明、視距良好,天候晴朗,沒有其他車輛或障礙物影響吳男的行駛。 法官認為,吳男酒後失控駕駛,才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,即使楊男停車合乎規定,在車 輛後方擺放再多的三角錐、設置更多警示措施,吳男一樣會撞上路邊的物品,無法避免, 所以認為楊男違停與車禍沒有足夠的因果關係,因此判楊男無罪。 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111.254.14.6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Tainan/M.1728213408.A.DAE
Roger37: 小貨車一舉動? 明明就是酒駕自撞乾小貨車屁事 10/06 19:21
ATTwo: 舒服 10/06 21:56
yin7x38x3: 這是要告訴我們,違停要放三角錐 10/06 22:36
s902131: 「這樣的停車方式他已持續7、8年」 所以這幾年警察在幹嘛 10/06 22:40
plla: 已經違停7、8年了...警察在做什麼??? 10/07 00:01
sijiex: 演藝圈一堆包養好嗎 10/07 00:01
guitarkid: 楊男停車合乎規定?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說什麼 10/07 07:39
forsakesheep: 笑死,違停七、八年都沒事 10/07 09:04
ffaatt: 所以要告警察才對多少 10/07 09:50
s8803s: 謝謝法官用心打造停車天堂 10/07 12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