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跟動保怪人吵過 海鮮市場被綁的螃蟹 被寶特瓶裝的撒尿蝦 怎麽沒人去吵過 結果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僅限「犬、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」,像軟體動物(如章魚 、烏賊)、節肢動物(如昆蟲、螃蟹、蝦子)、棘皮動物(如海星、海膽)等無脊椎動物, 是不在台灣的動物保護法保護範圍內的。 臥槽 動保人士只管貓貓狗狗居然還有法源依據 是我輸了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101.10.68.14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Marginalman/M.1725687524.A.DAF
miHoYo: 可愛動物保護髮 09/07 13:39
rrraaayyy: 螃蟹本站出來 09/07 13:39
srxteam0935: 可愛動物保護法 09/07 13:40
pp1877: 那是真的,除非你夠稀有,不然不可愛就去死。 09/07 13:41
srxteam0935: 不是犬貓也沒人飼養的可愛動物他們照樣該該叫 標準 09/07 13:41
fuoya: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09/07 13:41
srxteam0935: 不是法條 只有可不可愛而已 09/07 13:41
ZIDENS: 嘴角流下的淚水不算淚水 09/07 13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