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bboy0223 ()
標題[新聞] 金泰宇5年前「搭救護車趕活動」(非原標)
時間2023-10-16 21:09:44
媒體名稱:
新聞連結:
https://ent.ltn.com.tw/news/breakingnews/4460275
記者姓名:
(若有則必須貼出)
新聞全文:
南韓歌手金泰宇為男團始祖「g.o.d」的一員,現在仍活躍於演藝圈中,經常參與大大小
小的商演活動,不過在2018年因搭救護車趕場鬧出風波,金泰宇與駕駛A因違反醫療法規
、道路交通法遭起訴,15日判刑結果出爐。
2018年3月金泰宇從京畿道趕往首爾參加商演活動,付了韓幣30萬元(約7146元新台幣)
給一名私人用的救護車駕駛A,乘坐其駕駛的救護車趕往目的地,引發輿論,批評他浪費
社會資源,兩人也因違反醫療法遭到起訴,後續更被爆出該司機根本沒有救護車專用駕照
。
昨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,駕駛A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,罰款200萬韓元(約
47641元新台幣),金泰宇則不起訴,只需繳納罰款。對此,金泰宇也透過經紀公司公開
致歉,「我沒有辯解的餘地,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好好地反省中」,承諾今後會更加注意自
身言行,但對於他的道歉韓網卻不買單,不少人認為他應該要退團,直言「如果知道自己
做錯了,不要只是說說,應該要捐個1億吧」。
心得或評論(選填):
https://theqoo.net/square/2965583872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1.160.245.98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KoreaStar/M.1697461787.A.E92
→ tactics2100: 沒有執照就不算救護車了吧? 那算違 182.234.210.69 10/16 21:23
→ tactics2100: 反醫療法嗎? 182.234.210.69 10/16 21:23
→ ctes940008: 台灣也有私人車輛改裝救護車那個燈122.121.243.224 10/16 23:45
→ tactics2100: 最多是違法改裝而已 182.234.210.69 10/17 00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