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aptic (靜夜聖林彼岸花)
標題Re: [新聞] 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專家籲推配套提醒家長
時間2024-11-29 18:56:34
※ 引述《tklisstory (苗栗小五郎)》之銘言:
: 聯合報/ 記者林則澄/台北即時報導
: 民法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,為避免遭誤用或作為暴力行為藉口,行政院會今
: 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條,刪除懲戒兩字。專家呼籲,政府應祭出配套措施與宣導活動,引
: 導民眾,家長也進行「正向管教」,防止不當的情緒與過當的行為。
這理論上是要擴展「獎懲並重」的精神,但主要待解癥結在於,將《民法》修成禁止「懲
戒」行為後,使用了「正向管教」後,反而會變成寵壞孩子、使他們進入叛逆期的開端,
這已經不符合《兒童權利公約》下的原則了吧...
而如果要在「合理」範圍之內,為正當的管教措施,前提是要讓家長瞭解所必備的條件、
正確的方式,以免被反咬一口、形成非必要的傷害,這相信擬案的法務部應該很清楚,且
不可能不清楚其後果。
無論如何,教養這事是件大工程,要培育成未來棟樑,須先費一番心思,不能草率行事,
否則形同縱容不當行為,只會使制定單位難堪而已。
如今只能期望配套措施能妥適到位,且能反映民情、避免落差過大的負面觀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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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,有的意外,只會讓你變得頹廢,一蹶不振;有的意外
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,重獲新生。……你要知道你是誰,你的拋棄和擁有,都是你自
己的選擇,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。
——孫衍《願你出走半生,歸來仍是少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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