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ianlin1216: 媽的 我吐了04/09 19:15
→ chen31502: 大家要相信他說的話 不要去看他過去做過的事情04/09 19:16
→ ianlin1216: 黑熊的保證值多少錢04/09 19:16
推 HatanoKokoro: 雞排珍奶準備好了,你們繼續 04/09 19:16
噓 kobe30418: 狗屁不通04/09 19:16
噓 a125g: 與其喊話直接白底黑字寫進法條 我就推04/09 19:17
噓 belion: 嗯,不需修正:) 04/09 19:17
推 webberfun: 噓的很快捏w 04/09 19:17
→ a125g: 不敢寫都麻是任人解釋04/09 19:17
→ adk147852: 我只看法條跟簽名 其他隨意04/09 19:17
噓 RandyOrlando: 法律出身說文字不需要修正? 你信喔? 04/09 19:17
噓 gox1117: 嘻嘻 橡皮圖章的話還有人信喔:)04/09 19:17
推 PunkGrass: 柵欄壞了……04/09 19:18
→ a125g: 不需修正=隨便衛福部解釋04/09 19:18
推 stinger5009: 他法律出身看那些固定詞習慣了當然就覺得沒問題囉04/09 19:18
→ class21535: 加重刑罰馬上做到 排除虛擬討論再議04/09 19:18
推 Johnsonj: 有問題去聊天室罵 在這邊臭或噓文改變不了啥04/09 19:19
→ Johnsonj: 付出行動 才能有改變04/09 19:19
→ tmacor1: 橡皮圖章04/09 19:19
噓 devilkool: 不就是圖畫這個法律用語有問題04/09 19:19
→ astrayzip: 所以為什麼不一起修法04/09 19:20
推 afking: 圖畫應該是要改成擬真圖畫吧,要不行政機關自行解釋你怎麼 04/09 19:20
→ afking: 辦?04/09 19:20
→ Johnsonj: 快點去聊天室刷 直接臭他本人的好機會ㄟ04/09 19:20
→ Johnsonj: 同樣都動動手指 去他聊天室刷有用多了 04/09 19:21
噓 rock123520: ==== 畫個色圖到底是傷害了誰?! ==== 04/09 19:21
→ HarunoYukino: 真有問題也不必負責04/09 19:21
→ hcym9: 還是解釋清楚較好。以前台中地院的法官就認為以真實兒少當04/09 19:21
→ hcym9: 範本的色情圖畫才違法,但官司到了高院就被推翻 04/09 19:21
→ HarunoYukino: 0反正現在用講的誰都會說,真到事情發生了再推說04/09 19:24
→ HarunoYukino: 我怎麼知道就沒問題了04/09 19:24
推 oldtype: 不必去修!04/09 19:25
推 TIPPK: 這就是錢錢的力量嗎04/09 19:27
→ yisky: 不影響 嘻嘻 04/09 19:28
推 aiiueo: 哈哈,然而法官是依法獨立審判,可以不甩行政機關命令。 04/09 19:29
推 homeboy528: 真的要入法的話我覺得與其用「二次元」來分,不如用 04/09 19:30
推 homeboy528: 「虛擬兒少」來分,因為二次元如果有明確影射真人的話 04/09 19:31
→ homeboy528: 確實要罰,虛擬兒少不論是二次元三次元都不應該入罪 04/09 19:32
→ PeachcoMet: 防爆部隊很急喔?這麼怕人知道有人很努力在協調嗎? 04/09 19:33
推 forsakesheep: 呃...其實他講的沒錯,原本圖畫不是問題,是衛福部 04/09 19:33
→ forsakesheep: 擴大解釋 04/09 19:33
→ forsakesheep: 法條裡的圖畫原意應該是"針對被害人畫下的圖畫", 04/09 19:34
→ forsakesheep: 是衛福部擴大解釋到無實際人物為本的創作物 04/09 19:34
→ afking: 其實就把真實存在受害者這點講明就好了,你叫虛擬仍然可以 04/09 19:34
→ afking: 擴大解釋 04/09 19:34
→ afking: 刑法的原則本來就該是著重是否有人受害 04/09 19:35
推 Johnsonj: 給政府裝上牙齒去做事時 也要同時裝上韁繩去拉住 04/09 19:35
→ Johnsonj: 現在看來暴走的衛福部沒人能拉住 04/09 19:36
→ bicedb: 相信隊友 04/09 19:41
推 Johnsonj: 開始聊了 想知道的可以聽 04/09 19:54
→ Johnsonj: 簡略說一下沈說的內容 跟衛福部協調的結果是希望交由 04/09 19:55
→ Johnsonj: 法務部來解釋法條 以及需要去說服特定立場很奇怪的幾個 04/09 19:56
→ Johnsonj: 人 然後他的立場是這個法條就是指針對現實兒少 04/09 19:56
→ Johnsonj: 行政機關擴張解釋就是不對 法條應該要由法務部解釋適用 04/09 19:57
→ Johnsonj: 的範圍 會往這方向來推動 04/09 19:57
→ Johnsonj: 至於不修改文字的理由 跟上面截圖差不多 04/09 19:58
→ Johnsonj: 我的想法:上面的截圖解釋正確與否有人能說一下嗎? 04/09 19:58
噓 toulio81: 文字不需要修正,那衛福部、法院就不會這樣亂解釋、亂 04/09 19:59
→ toulio81: 搞了 04/09 19:59
推 Johnsonj: 上面仁兄歡迎去聊天室狂刷你的憤怒 有用 他會回答 04/09 20:00
噓 belion: 文字如沒變動,還是高機率會再次出現同樣的戲碼.. 04/09 20:00
→ Johnsonj: 他剛剛確實也有回答了 不知你有沒有聽到? 04/09 20:01
推 TaiwanFight: 笑死 本來就都交給有權解釋的人解釋 04/09 20:01
→ jameschen007: 現在方向就是樓上提到的 讓行政單位有正確認知 04/09 20:02
→ TaiwanFight: 這裡一堆人打字打了一大堆 什麼都沒改變 04/09 20:02
→ belion: 還能有擅自擴權的部會呢:D 04/09 20:02
→ TaiwanFight: 這方向可行 大家還在這裡打字幹嘛 04/09 20:03
推 Johnsonj: 任意擴權絕對不對 希望找法務部出來解釋法條適用範圍 04/09 20:03
→ TaiwanFight: 今天打夠多字了 過幾同話題再來繼續打字 04/09 20:03
→ Johnsonj: 然後能形成相關行使的依據 這方向我覺得可行 04/09 20:03
推 s78513221: 行政單位連吃東西拉肚子的食安議題都不懂了 04/09 20:06
→ belion: 別讓 iwin 能鑽法條漏洞,這會較實在 04/09 20:07
推 Johnsonj: 直播結束了 IWIN相關問題的回答從52分30秒開始 04/09 20:08
→ Johnsonj: 基本上版上再說的幾個點他都有回答 能不能接受自行理解 04/09 20:09
→ Johnsonj: 衛福部擴權 法條應該針對真實兒少 這幾個立場他都有說 04/09 20:09
→ Johnsonj: 但是我剛剛沒聽到他要如何"執行的手段" 04/09 20:10
推 toulio81: 我大概知道了,他們的理由是如果針對這條多加只限定自 04/09 20:10
→ toulio81: 然人,怕會被衛福部這類人鑽漏洞說,其他沒有寫只限定 04/09 20:10
→ toulio81: 自然人的法條,都可以套在虛擬人物上,所以還是在目前 04/09 20:10
→ toulio81: 法條寫作邏輯下解釋 04/09 20:10
→ Johnsonj: 以我個人來說 看星期四的表現再說 04/09 20:10
→ Johnsonj: 信任(他今天說的話) 但要確認他後續做了啥 04/09 20:12
→ toulio81: 但是這樣代表法律的邏輯本來就排除虛擬,那之前買成人 04/09 20:12
→ toulio81: 漫畫被認為內容有未成年而判刑的法官,是完全不懂法律 04/09 20:12
→ toulio81: 邏輯? 04/09 20:12
→ toulio81: 還是立法體系的立法邏輯跟司法體系對法律的理解完全兩 04/09 20:13
→ toulio81: 回事? 04/09 20:13
→ belion: 法官,最後還是會有心證.... 04/09 20:13
→ Johnsonj: 關於這件事 可能要被判刑的人提出司法救濟之類的 04/09 20:14
→ Johnsonj: 然後吵到釋憲等級的才會有結果了吧...... 04/09 20:14
→ Johnsonj: 例如最近有人身高未滿160 被剝奪考消防員資格 04/09 20:15
→ Johnsonj: 就一路吵到憲法法庭去了 04/09 20:15
→ toulio81: 照他們說的立法邏輯來看,本來就排除虛擬,理應沒有心 04/09 20:15
→ toulio81: 證空間才對吧?總不會立個殺人罪,用心證把被害人親屬 04/09 20:15
→ toulio81: 判刑 04/09 20:15
推 belion: 從判例到釋憲...還有一點,是誰當這個案例? 04/09 20:15
→ Johnsonj: 對 這就是很弔詭的地方 04/09 20:16
噓 dddc: 不用修正 人家可以擴大解釋 不用修? 04/09 20:16
→ Johnsonj: 要有人當那個火刑柱上的殉道者 04/09 20:16
→ belion: 本來是排除吧?但, iwin 相關的人,卻不是這樣認為... 04/09 20:16
→ belion: 硬是踩死2次元:) 04/09 20:18
→ Johnsonj: 對 就直播中說的有幾個人觀念很奇怪(希望真的只有一兩人 04/09 20:18
推 TaiwanFight: 排除就假議題 還被繞進去 笑死 04/09 20:18
→ Johnsonj: 然後現在就是要用法務部來當拉住衛福部這隻瘋狗的韁繩 04/09 20:18
推 lightdogs: 問題是去看wiki 的話其實判例蠻多的欸 法務部真的會站 04/09 20:20
→ lightdogs: 在二次元這邊嗎? 04/09 20:20
→ Johnsonj: 看事態發展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 04/09 20:20
→ belion: 文化部上次被立委質詢...也是一個不知iwin 在搞事的狀態 w 04/09 20:21
推 ruby080808: 就算保留圖畫,至少也得在前面加上擬真,要不然不管 04/09 20:21
→ ruby080808: 怎樣我們都可能受害 04/09 20:21
推 lightdogs: 當然是都判的不重啦 近幾年也都沒收處理 但重點是還是 04/09 20:23
→ lightdogs: 有很多檢查官會辦 04/09 20:23
推 stinger5009: 多加擬真又要去定義怎樣才叫擬真 認定還是主管機關啊 04/09 20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