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廷瑋好像是來沾來蹭的 他雖要求文化部捍衛acg創作自由 但他也說acg應受法律規範 https://ivod.ly.gov.tw/Play/Clip/1M/150459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114.136.67.4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C_Chat/M.1711514590.A.CE3
Sopure13: 怎麼說的好像現在ACG沒被法律規範一樣 03/27 12:44
jerry00116: 你去查他之前其他發言就知道了,不會太意外XD 03/27 12:45
groundmon: 怎麼可能不受法律規範?分級制度也是規範阿,要實際檢 03/27 12:46
groundmon: 視他說的規範是什麼內容吧 03/27 12:46
PunkGrass: 嘛 畢竟也是會有站在保守派那邊的 03/27 12:47
lutano: 那個包養網人最多XD 03/27 12:47
kase09521: 就算沒有兒少這條也要受法律規範啊 03/27 12:50
error405: 總不可能18禁都廢除 03/27 12:53
n20001006: 如果是分級沒人會有意見 03/27 12:53
test23786: 問題兒少法那個條款在也是一種法律規範但應該沒人能接 03/27 13:04
test23786: 受吧 03/27 13:04
muiwo: 我妹上包養網被我發現= = 03/27 13:04
test23786: 除非他只強調分級制度而已,如果他不質疑兒少法的話那 03/27 13:05
test23786: 等於小歐盟式的自由 03/27 13:05
OrcDaGG: 「法律的規範有其必要 但是認定的標準應該更具體」 01:25 03/27 13:09
hidexjapan: 他護家盟路線的 03/27 13:09
test23786: 看起來就早期妥協說法 03/27 13:10
sunuzo: 隔壁桌的人竟然在討論包養... 03/27 13:10
OrcDaGG: 他這場質詢的是文化部 03/27 13:12
test23786: 跟文化部無關吧,我記得初期爭議時候也是有這認定法 03/27 13:14
OrcDaGG: 這場質詢大概佔3分鐘左右 只有問部長立場 邀請他去聽創作 03/27 13:15
OrcDaGG: 者心聲 03/27 13:15
test23786: “跟是不是文化部無關” 03/27 13:15
UNIQC: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03/27 13:15
ifulita: 衛福部都已經管到屬於文化部業務範圍的漫畫了最好無關啦 03/27 13:20
test23786: 我上面漏講,前面有已經補上跟是不是文化部無關== 03/27 13:25
test23786: 如果認定有其必要那就有講跟沒講一樣就是,最後還是回 03/27 13:30
test23786: 到最初討論的認定標準(但目前應該大多主張是完全分開 03/27 13:30
test23786: ,應該不會想要走早期妥協法) 03/27 13:30
dewaro: 樓下被包養 03/27 13:30
pupu20317: 分級制度就是一種法律規範,哪有都不受法律規範= = 03/27 13:31
pupu20317: 不然分級制度是擺著好看? 03/27 13:32
pupu20317: 明顯18+的動漫畫也是有被限制 03/27 13:32
Hyouri: 分級才是該談標準的事 03/27 13:34
Hyouri: 露什麼做什麼分什麼級講清楚一點 不然亂分級也能搞你 03/27 13:34
Elfego: 現包養都上檯面了嗎 03/27 13:34
Hyouri: 但如果認定一樣是講思想犯那部分 那甲賽比較快 03/27 13:36
lone714: 他是說要為創作者權益最大化,比較像是要求文化部要捍衛 03/27 13:37
lone714: 創作者權益 03/27 13:37
toulio81: 首先2次元沒有不受法律規範,其次本來就沒有什麼東西都 03/27 14:37
toulio81: 要受法律規範的道理,那種想法是獨裁國家把法律當掌控 03/27 14:37
Nicodim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03/27 14:37
toulio81: 權力用的才會有的想法,每個東西都要設法條來管會沒完 03/27 14:37
toulio81: 沒了的,本來法律要規範的就只是會傷害到別人的事情, 03/27 14:37
toulio81: 理想上反而是可以的話,法條越少越好,這樣才不容易出 03/27 14:37
toulio81: 錯 03/27 14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