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eaping (())
標題Re: [討論] 如果不生不結婚不共居 那是否AA就合理了
時間2023-08-09 12:12:37
先說, 我是一個死父權男, 我也不喜歡 AA, 老子能出就會出
但是我更喜歡這次你請下次我請的情況
不過
如果遇到就是打定主意要男生請,吃定男方的女生
我覺得也是可以交往
就是遵循原PO所說
※ 引述《rabinson (何時無事一身輕?)》之銘言:
: 那我就想問了
: 如果沒有結婚打算(例如雙方都離婚過)
: 沒有要生小孩(例如不孕 )
: 也沒有住在一起(例如女方跟家人住)
: 那是否1到3的理由都不存在了,
上面 1~3 的理由都不存在知道代表什麼嗎?
就是只追求浪漫不談未來啊
如果夠正, 有條件提要求, 請客吃到飽都行
交女友談感情去外面看煙火遊玩上床也都 OK 的, 沒問題
要找結婚對象再來找會互相的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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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VoV : 交往和結婚本來就兩回事,一堆女權自助餐大媽拿結婚 08/09 12:15
→ VoV : 生子的壞處來情勒「男友」,根本是拿清朝的劍斬明朝 08/09 12:15
→ VoV : 的官= = 08/09 12:15
推 zoro178 : 那族群的女生是不結婚的,不婚不生,他們沒有想結婚 08/09 12:26
→ zoro178 : 的,你真的不用替人家擔心的 08/09 12:26
推 sashare: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8/09 12:26 推 GGFACE : 你假父權吧 真父權怎麼可能給女生出 08/09 12:29
→ Colitas : 不是假父權 請正名自助餐 08/09 12:43
→ henry2003061: 輪流請就不是父權了啊 08/09 14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