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HENGKUNLIN (JHENGKUNLIN)
標題[新聞] 臉書出售亞錦賽門票 台南黃牛男「遭警
時間2024-01-06 20:38:06
臉書出售亞錦賽門票 台南黃牛男「遭警釣魚」不罰
2024-01-06 09:57 聯合報/ 記者
邵心杰
/台南即時報導
台南陳姓男子去年11月底在職棒社團出售亞錦賽門票,遭台北市警局員警以釣魚方式佯裝同
意以1600元向陳購買原價400元門票,並約在永康交易時當場查獲,他澄清是讓票而非轉售
圖利,法官也認員警意在辦案以求人贓俱獲,事實上未完成買賣行為,且社維法未處罰未遂
犯而不罰。
警方調查,陳於去年11月間在臉書社團「台灣職棒棒球門票(讓票、換票、求票)」上,刊
登出售去年12月3日「2023年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(台韓戰)」外野門票1張,欲轉售圖利
。
經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員警網路巡邏發現,佯裝同意以1600元向他購買原價400元門票1張,並
先匯款200元定金給他,約定同年11月28日晚間7時40分在台南永康超商交易,雙方完成交易
交付金額及商品後,當場被查獲。警方認他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非供自用,購買遊樂
票券而轉售圖利,移送新市簡易庭審理。
陳表示,他是買來看球賽,但後來只搶到1張票,沒朋友陪他去,所以想轉賣,刊登訊息是
讓票,價高者得,單純就是用不到,想讓有需要的人自由出價。
新市簡易庭認為,依雙方對話內容,陳並未訂定門票售價,而由買方自行出價,並表明不想
抬價,而是由佯裝買家警員表示願意出價1600元購買該門票,及陳出售門票僅有1張,並無
標售其他票券行為,堪認他辯稱其購買門票原為自用,但因無朋友陪同前往而轉售上開門票
,應屬可信。
然而,陳是因受警員引誘偽稱欲購買門票,警員原無買受門票意思,佯稱向他購買門票,意
在辦案,以求人贓俱獲,伺機逮捕,事實上未真正完成買賣門票行為,應僅視為購買遊樂票
券轉售圖利未遂,社會秩序維護法中非供自用,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,並未處罰未遂犯
,與其處罰要件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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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A00610lol: 樓下護航仔說法盲 01/06 20:38
→ suzhou: 查無不法 01/06 20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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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kenro: 隨便法官啦,愛怎樣判就判,反正黃牛他們又不當回事 01/06 21:12
推 Toth: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01/06 21:12 推 KingCherry: 警察真的該多上點法學的課… 01/06 2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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噓 trickart: 讓票還要價高者得? 那不就是黃牛? 不然怎麼不原價轉 01/06 23:50
→ trickart: 讓第一個私訊者 01/06 23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