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年底 送走母親後 為人子的我 盡了人生中最後子女的義務 (身為出養子女的我 這十五年送走了父親 養父跟母親) 又基於其他兄弟自己的心結 基本上 我等於就是自己一個人了 綜上所述 我的優勢是不是多了一個"無父無母 雙親皆亡"? 關於我 1981 雙子男 出沒於北台灣 經歷 職業軍人>室內設計>建築設計>綠能設計>營建工程>建築設計 目前在某建設公司任設計主管 另外建築研究所就學中(為了考建築師的十八學分) 劣勢: 為了清償原生家庭的不肖哥哥用母親的名義在外的大小民間借款 積蓄全部拿來幫忙填洞 另外母親晚年的生活 復健 醫藥費 跟友人有借貸關係 (是真的友人 大部分是軍校同學以及過去關係還不錯的上司與同事 不是錢莊) (上述那個讓母親欠債的不肖哥哥跟其他哥哥 基本上就認為母親不是他們的責任) 優勢: 前述債務 從二百多萬 一年內已經努力償還到剩餘十萬多 靠自身薪資與在外接案(這種賺錢速度 應該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) 清償完就可以進入收入正常的生活(? 壞習慣的話 大概就是抽菸吧 不喝酒 不吃檳榔 (夜深人靜 努力趕圖時 總會空虛寂寞 菸雖然對身體不好 但也是一種陪伴?) 展望: 雖說已經43了 但個人覺得 以現在的環境 不管你幾歲 都有權利去追求自己想要的 目前最大的展望 就是趕快研究所畢業 然後全力拚上建築師 (預計給自己3-5年的時間) 再來考慮是否自己開業或是其他方向 關於妳 基於自身的條件 其實也不敢限定太多 大概就是 1.我不會去連累妳 但妳不要CARE我目前的劣勢 劣勢我很有信心最多再半年就解決了 2.我心中沒有其他任何前任 我也希望妳不要有 我不會拿前任來跟你比較 因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但我也希望妳不會 3.我可以無怨無悔地以出養子女的身分去照顧原生家庭父母到終老 我相信我可以做到不離不棄 所以 如果妳有遲疑 可以說出來 每個人的自由意志 是不應該被束縛的 4.希望年齡 40以下 30以上 身材嘛 我應該沒有限定的權利 真相 https://imgur.com/a/31OzxHp 祝大家都順利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114.32.154.3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AllTogether/M.1720582553.A.2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