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xross (xross)
標題Re: [求助] 無重大過失要離婚嗎?
時間2024-06-06 13:16:46
離婚在美國太常見了吧
小孩就是 joint custody
一直到18歲 (有錯指正)
討論完畢
對了 離婚需要的是律師 family lawyer Okay?
怎麼一堆人一直討論諮商師呢 不是早諮商過了嗎?
基於各州法律不同
早點跟律師問清楚比啥麼都重要
你問完也可以選擇不離
你不問就是比較鴕鳥了
旅遊的錢夠問律師了啦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99.36.164.58 (美國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marriage/M.1717651008.A.D9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