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房板專家請教 最近在看一些中古屋網頁上會有標示 謄本用途:自由職業事務所 使用分區:住宅區 這種房屋可以改申請回自用嗎? 感謝各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61.219.69.6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home-sale/M.1732608015.A.CA4
eddisontw: 有沒有自用是看設籍出租跟營登 有設籍沒出租沒營登就可11/26 16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