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discard1 (discard1)》之銘言: : 版上最近有個討論是 銀行榜保險讓你貸得好一點 究竟合不合理 : 其實違法就是違法, 現在大家會說那就不要違規, 比較不會去說檢舉達人 : 這件事好像相反 檢舉銀行違法好像是錯的 怎麼沒人說敢違法就不要怕檢舉 : 原po大概是屬於沒關係的人 才沒辦法透過關係取得超額貸款 : 另外如果每間銀行有操作空間 是不是會因為熟人 送禮 交換利益 變成讓某某貸好 : 沒關係的人條件一樣就貸不好 : 這樣好像不符合現在公開透明的價值觀 : 或許銀行可以把所有人的條件 去除個資後 公告在網上 : 就叫做實價貸款 : 成交金額: : 貸款金額: : 貸款人年薪範圍: : 其實列一列以後都直接電腦就能估的很準 根本不需要甚麼行員 : 這樣的好處是不會一堆人透過關係獲取高額貸款 : 結論: 讓人有操作空間的制度,絕對不是好制度 有關係的才能操作 阿肥我朋友去年買房子就是這樣 銀行給出兩個方案 都是新青安 A 方案 貸30 年 8成 B 方案 貸40 年 85 成 加 32 萬房貸壽險20年 當銀行給出這兩方案時 阿肥朋友就連想都沒想 直接秒選B 方案 因為銀行雖然這銷售手法 表面上暗示說 只要買壽險 40年85成包貸 不買壽險你可能一定機率貸30年8成 且壽險也是32萬用信貸2.14% 分20年 一年大概一萬多而已 想當然爾 阿肥朋友選了逼方案後 一個月內就核貸撥款 對銀行 貸款者 銀行業務算是三贏局面 整個流程體系 房貸壽險貸款者給業務做業績 然後業務給貸款者40年85成做回扣 銀行是保險受益人 所以說這種體制下 沒有人會跳出來咬銀行 大家各自默默拿到自己該有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49.216.232.12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home-sale/M.1728182322.A.6B3
guanole: 選2 然後打官司才是正解 10/06 10:54
askey: 選二後捅銀行洋洋得意分享科科 10/06 11:54
kmkr122719: 捅人的那位要求銀行一切照規定走,銀行被捅後應該也會 10/06 13:57
kmkr122719: 一切照規定走找一堆條件來刁他 10/06 13:58
e66940: 現在看到新青安首購 銀行可以直接給A就好 不然會被捅一刀 10/06 14:05
waterway: 包養? 10/06 14:05
slygun: 嗯嗯 照規定取消貸款噁心您的訂金 讚啦 10/06 14:21
Capufish: 選2,再申訴,然後PO上網,這才是最讚的作法 10/06 14:57
bobovillage: 選2+投訴金管會+總統府,就可以不用搭配壽險,缺點是 10/06 18:55
bobovillage: 一點點過意不去,但再來一次還是繼續! 10/06 18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