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thugf (大度山之戀)》之銘言: : 昨天開車經過一個小的T字路口,來不及煞車,在紅燈亮了後還是衝過去,過去之後下 : 識看了一下後照鏡,幹,竟然有一隻照相機,不過當然來不及了,而當下並沒沒看到閃 : 燈。 : 後來調行車記錄器看了一下,前方有官方的測速警告立牌,特別的是,在該照相機前面 : 現有一張告示牌子,應該是當地民眾製作的,最上面好像是寫科技執法之類的,下面寫 : 速和闖紅燈 : 後鏡頭則是有發現照相機,從頭到尾卻沒有發現閃光 : (行車記錄器前鏡頭) : https://i.imgur.com/rCigwWK.jpeg
: (行車記錄器後鏡頭) : https://i.imgur.com/FezKPci.jpeg
: (GOOGLE MAP)(此照相機巧妙完美的躲在柱子後面) : https://i.imgur.com/c7vT1mL.jpeg
: 我想問的是牌子上面的科技執法跟這固定測速照相機有關連嗎?為何闖紅燈之後沒閃光? : 是這種新型照相機是在錄影的?所以不用閃光燈? : 不知道會不會收到罰單? 新聞來源: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1008/2831477.htm 彰化25處科技執法上路!7天抓1204件違規  這路口拿下冠軍 2024年10月08日 15:33 記者唐詠絮/彰化報導 彰化縣警局新增25支科技執法系統,取締超速、闖紅燈與車輛不禮讓行人,自10月1日起 至今7天,以超速最多共835件,平均每日違規119件,其次為闖紅燈363件、車輛不禮讓行 人6件,共取締1204件;其中以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違規取締件數最高,154 件奪冠。 據交通隊統計,科技執法系統正式上路執法至今7天,取締前3名依序為埔心鄉員鹿路5段 與羅厝路3段路口154件、彰化市彰興路1段與聖安路口82件、田中鎮員集路1段與大安路1 段路口82件;違規行為以超速835件最高、闖紅燈363件、車輛不禮讓行人6件,共取締120 4件。 超速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,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則依第43條處6000元至3萬6000 元罰鍰;闖紅燈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;車不禮讓行人依第44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。 若均依最高罰計算,204件違規共為國庫進帳超過400萬元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果真報告出爐是第一名!!!!!(埔心鄉員鹿路5段與羅厝路3段路口) 連我這麼小心的駕駛都會被拍了(還好那時候還是宣導期,也感謝鄉民提醒當時在宣導期) 這個路口真的有一種魔力莫名其妙就會闖紅燈(可能前方有彎道之類,加上這是T字路口, 說不上來的一種感覺) 再次提醒各位鄉民行車時小心注意!!!!大家行車平安!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49.217.247.2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car/M.1728442429.A.EE9
kutkin: 路口太多 容易注意力疲乏 10/09 11:04
houseca: 要不要乾脆說,看到紅燈就想闖 10/09 11:05
kutkin: 彰化縣跟桃園一樣每個小巷都在設紅綠燈 10/09 11:06
william826: 落後地區底層多 紅燈、速限參考用 意外嗎10/09 11:07
ChungLi5566: 閃紅燈都不停那就只好改成紅綠燈10/09 11:09
yes500: 包養網到底在紅什麼?10/09 11:09
MeeToo: 幫忙補充這個沒多遠是150公尺 10/09 11:34
acesslai: 標誌的台灣交通做法,先設紅綠燈再立個測速闖紅燈要你 10/09 11:42
acesslai: 交錢 10/09 11:42
PennyFinn: 彰化還有裝了但燈號不正常的咧 10/09 11:47
PennyFinn: 反正過去沒事但被檢舉也是倒霉 10/09 11:48
alexantiy: 有人被包養 10/09 11:48
sammy98: 開車要專注太多事 所以容易錯過路口 10/09 11:48
youkisushe: 撈錢大標的 10/09 11:57
youkisushe: 誰管你交通每年死3000人 撈錢才是重點 10/09 11:57
e2000: 每年死三千多人,就證明了只設紅綠燈罰鍰是無效的,應該是 10/09 12:07
e2000: 要改成罰款加直接拘留,但這樣會沒選票,因為人民希望方便 10/09 12:07
sowrey: 求包養...管飽就好XD 10/09 12:07
e2000: 一點,死三千多人不那麼重要 10/09 12:07
ultratimes: 爛透了,何時才能改成不用事先告知就能取締違規? 10/09 12:07
ultratimes: 應該要改成只要有速限提醒,就能取締 10/09 12:08
ultratimes: 科技執法能不能順便抓超速啊?很簡單 AB點判斷就好 10/09 12:11
TCdogmeat: 要用規劃讓人很想等紅燈啊 10/09 12:33
cw758: 阿姨!我不想努力了(求包養) 10/09 12:33
noirskakashi: 一堆人經過路口都不減速也看,直接設一個省事。 10/09 16:12
kalapon: 開慢一點就來得及 10/09 18:24
SamWhite: 這個會拍喔 10/09 18:45
ASKA: 死三千多人應該要分析死法啊。如果是變換車道不慎撞到之類 10/10 10:03
ASKA: ,一直罰超速或是闖紅燈效果也不大 10/10 10:03
ludi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10/10 10:03
cuteneo: 違規到不自覺的鄉下人 理由真多 10/10 15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