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outainBird : 更正,"被網友推文指出來還有其他人大言不慚護航。" 06/09 08:03
推 DANOW : 事實就行人也一堆三寶阿,最近行人發現自己無敵之 06/09 08:40
→ DANOW : 後違規的越來越多了,但有些人就只會檢討四輪 06/09 08:40
推 fit : 每天上班都可以看到行人闖紅燈,警察在旁邊也不會抓 06/09 08:43
→ fit : 應該也不敢抓,現在抓行人違規應該會被酸行人地獄XDD 06/09 08:44
推 fishhy : 台灣人整體而言對交通法規認知能力很低,問題是理 06/09 08:47
→ fishhy : 論上應該熟知交通法規的眾多駕照持有人,其對法規低 06/09 08:47
→ fishhy : 認知程度跟沒拿駕照的行人感覺差不多啊! 06/09 08:47
推 fishhy : 樓上的例子就說明台灣執法的怪現象,我以前在美國 06/09 08:49
→ fishhy : 時,行人違規也是會抓的喔! 06/09 08:49
推 mm770910 : 可以請問違反哪一條法嗎? 06/09 08:50
→ umin928 : 駕駛跟行人都是一樣的人 怎麼可能素質會有改變 06/09 09:06
→ MoutainBird : 上一篇有寫,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 06/09 09:24
→ MoutainBird : 行人小路口闖紅燈也是常態,車輛只有1X秒可以過,結 06/09 09:30
→ MoutainBird : 果讓完連1X秒不願等的行人過完之後要再等2分鐘紅燈 06/09 09:31
推 william826 : 基本上行人過馬路 讓一下很難 不然你要為了自己快 06/09 09:32
→ william826 : 那幾秒撞傷人甚至撞死人 也太低端 06/09 09:32
→ MoutainBird : 駕照連筆試都一堆人沒辦法一次過關,大家哪在乎法律 06/09 09:32
→ william826 : 時間沒價值的才整天在道路上搞事 開的三寶讓一下 06/09 09:33
→ william826 : 就過學區降到30 保持安全距離 這不是什麼難事 06/09 09:33
→ william826 : 還有路權有這麼重要嗎 安全出門回家才是真的 06/09 09:34
→ william826 : 今天就算你對 撞死一個闖紅燈三寶行人 法院調解絕 06/09 09:34
→ william826 : 對是一年以上的事情 06/09 09:34
→ MoutainBird : 又有人跳針不讓,強調多少次了,會讓,但可以檢討阿 06/09 09:38
→ MoutainBird : 行人連自己是紅燈都不願意讓車先行,誰比較沒耐心XD 06/09 09:42
推 fishhy : 主要是台灣行人普遍沒看過正確的停讓標準是什麼, 06/09 10:02
→ fishhy : 導致一堆人以為車子只要慢下來就表示達到停讓標準 06/09 10:03
→ fishhy : 而呆呆向前衝。我自己則是只要車子沒完全停止,就會 06/09 10:03
→ fishhy : 示意讓車子快走,以免大家在路口浪費時間! 06/09 10:03
推 lion0208 : 只能讓,我碰過幾次行人闖紅燈的,讓,今天早上看 06/09 10:05
→ lion0208 : 到行人還沒有綠燈,還有車子在左轉的,他也是讓, 06/09 10:06
→ lion0208 : 沒辦法,開車騎車責任就是比較大,真的撞到就算無 06/09 10:06
→ lion0208 : 責,光調解就飽了。 06/09 10:06
→ MoutainBird : 很多人就該停不停、該快不快,然後自以為好安全 06/09 10:16
→ MoutainBird : 我沒貼隔熱紙,碰到無號誌或是行人綠燈就是煞停, 06/09 10:17
→ MoutainBird : 比手勢叫行人過,結果還會遇到繼續東張西望不過的人 06/09 10:18
→ MoutainBird : 整體社會對法規沒共識會這樣混亂,行人也是要教育的 06/09 10:19
噓 ckgodboy : 你懂帝王條款嗎?人命優先懂了沒 06/09 10:20
推 fishhy : 你來當行人就知道很多車子過彎要嗎不減速,要嗎減速 06/09 10:30
→ fishhy : 後仍繼續慢慢擼,相信行人地獄風頭過了之後,多數 06/09 10:30
→ fishhy : 車子又會恢復不讓行人的習慣了! 06/09 10:31
→ MoutainBird : 以後我騎機車待轉直接熄火牽車闖紅燈,人命優先,嘻 06/09 10:33
→ MoutainBird : 不用當行人也知道,停讓時隔壁會藉機超車XD 06/09 10:36
噓 ZIbrahimovic: 講那麼多 讓就對了 06/09 10:45
→ MoutainBird : 我違規你負責讓,感恩!y 06/09 10:47
噓 Chengovo : 又有阿鬼跳針不讓行人,出門看看世界好嗎 06/09 11:05
推 mm770910 : 那請問違反這條罰多少錢? 06/09 11:45
推 tudnste : 實務上怎麼罰吧。越難抓的越會違規 06/09 12:02
噓 FatHouse : 你廢文發了一篇還要再發第二篇嗎? 06/09 12:07
→ MoutainBird : 該法條裡面沒有罰則,但肇事的話會有肇責。 06/09 12:49
→ MoutainBird : 有些人很慘,自己主張站不住腳,找不到理由反駁他人 06/09 12:49
→ MoutainBird : 只好用沒有任何理據的噓文來發洩。 06/09 12:50
→ sazabijiang : 「行人號誌秒數已經不足以他穿越」這是駕駛主觀判斷 06/09 20:22
→ sazabijiang : 就事實上來說,就是行人是綠燈。 06/09 20:22
→ MoutainBird : 行人是閃燈,謝謝。 06/09 20:50
→ MoutainBird : 行人是綠燈的情況從一開始就不在討論範圍內。 06/09 20:55
推 vigorhsieh : 行人跟駕駛本來就該互相,看不懂秒數不夠硬是要用 06/10 09:01
→ vigorhsieh : 生命捍衛路權的在想什麼 06/10 09:01
推 sazabijiang : 行人或汽車搶秒數過路口,最嚴重就是下輩子不敢了 06/10 16:51
→ MoutainBird : 人非聖賢難免違規,但要有自知之明而非自恃他人必讓 06/10 22:18
→ sc113943 :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-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 06/12 11:36
→ sc113943 : 無論路口有無劃設行人穿越道、有無設置行車管制號誌 06/12 11:37
→ sc113943 : 只要遇到行人正在穿越道路時,車輛都應該暫停 06/12 11:37
→ sc113943 : 原PO的理解比警察大學教授在政府網站的解釋更正確? 06/12 11:38
→ MoutainBird : 至於偽造文書類比那段,H大已發文指正,你要噴也OK 06/14 08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