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觀念完全就是錯的,行人地獄都執法多久了,怎麼到現在還有一堆人有錯誤的行人觀 念啊? 行人相關法令讀一下好嗎 https://www.csjh.kh.edu.tw/history/stu/2013traffic/right62.htm 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有絕對的路權,即使行人闖紅燈車子也是要讓的,稱為行人帝王 條款 雖然行人闖紅燈要罰500元,但同時車輛未讓行人也要最高罰3600元欸,依你這種狀況是 兩邊都要罰錢的 另外當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欲穿越無號誌路口時,行駛中的車輛就必須“無條件 ”停讓行 人,怎麼反而在有號誌路口就忘記必須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了 ※ 引述《vigorhsieh ( )》之銘言: : 我贊成行駛號誌、斑馬線路口停讓行人優先通過,我也都會這麼做。 : 但是有些行人,明明行人號誌秒數已經不足以他穿越了還要硬闖,最賭爛的是邊走邊滑 : ,讓右轉車只能無奈等他們通過,最尷尬的是轉到一半為了等他們橫向變綠燈的,卡在 : 阻礙了交通。 : 所以遇到那種情況,大家會選擇讓還是不讓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223.140.45.8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car/M.1686214576.A.570
talentgod : 因為這裡是內線黑紙龜車違停專業撞行人集散地 06/08 17:20
issac : https://youtu.be/4GUK8ufWKtw 06/08 17:28
chironys : 這些人觀念就是板金大於人命,想必自己親人走在斑 06/08 17:33
chironys : 馬線上被撞死那些人肯定也覺得沒問題,畢竟板金比 06/08 17:34
chironys : 人命重要 06/08 17:34
colortea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6/08 17:34
Anderson0819: 看來行人是過太爽忘了鈑金的恐怖了 06/08 17:42
alwang : 你拿國中網站來教法律觀念? 06/08 17:43
FXW11314 : 那國中網站有啥問題,表示這就國中畢業就該知道的 06/08 17:45
FXW11314 : 常識啊 06/08 17:45
alwang : 學校網站不會即時更新 如果認為這是該學的觀念就應 06/08 17:47
glenber: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06/08 17:47
a0972723495 : 行人根本不會被罰 06/08 17:47
alwang : 該用正式公告的網頁 不是"常識"就可以忽視來源 06/08 17:48
pippen2002 : 行人闖紅燈<--*不用讓哦! 法官會告訴你! 06/08 18:23
pippen2002 : 不要不信!!因為這才適法治! 06/08 18:23
putingcat : 行人哪有闖紅燈 在綠燈的時候走到斑馬線的不是嗎 06/08 18:27
Kimbel: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06/08 18:27
weijinsusu : 去實路試看看就知道了不需嘴泡太多 06/08 18:57
kawashimaai3: 車綠燈過停止線後變燈左轉也不用被罰啊 06/08 19:46
sazabijiang : 因為台灣汽車駕照太好拿,很多汽車駕駛還自豪為了 06/08 22:55
sazabijiang : 安全從來沒有騎過機車,所以完全沒有同理心,只管 06/08 22:55
sazabijiang : 自己鐵包肉安全,不管其他人死活。 06/08 22:55
tale1890: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... 06/08 22:55
curious82902: 行人闖紅燈本來就不應該讓 06/09 01:06
sc113943 :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,樓上好多雞腿換駕照 06/09 02:10
FatHouse : 推這篇, 這討論串唯一中肯的 06/09 07:54
tudnste : 不讓,有種來罰,就算實務上行人闖紅燈被撞多數也 06/09 07:55
tudnste : 是肇責大的一方 06/09 07:55
waterway: 包養? 06/09 07:55
tudnste : 別整天以為行人永遠都有絕對路權,就判過好幾次紅 06/09 07:56
tudnste : 燈穿越道被撞反而要賠的 06/09 07:56
tudnste : 還有法盲只google法條要不要去估一下闖紅燈被撞。 06/09 07:58
tudnste : 自己才雞腿真的笑死 06/09 07:58
MoutainBird : 逆向的人都覺人其他人逆向,雞腿眼裡其他人都雞腿XD 06/09 08:08
mark1888: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06/09 08:08
sallyna123 : 讓 但是巴死他 06/09 18:34
sc113943 : 說實務肇責的一定沒仔細看判例是「駕駛沒有閃避可能 06/10 12:28
sc113943 : 性」,不要只會看記者斷章取義哦 06/10 12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