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標題:與男星謝承均談戀愛?熟女遇詐出借帳戶 法官抽絲剝繭判無罪 新聞內容: 〔記者江志雄/宜蘭報導〕一名46歲邱姓女子是本土劇一哥謝承均的粉絲,透過LINE與詐 騙集團假冒的謝承均「談戀愛」,進而交付郵局帳號與密碼,後來帳號淪為詐騙帳戶被起 訴。一審法官認為,邱女自認與謝有情感互動往來基礎而受騙,難以認定有詐欺取財及洗 錢犯意,判她無罪。 判決指出,住在雲林縣的邱姓女子,經由臉書粉絲團看到謝承均交友訊息,依照指示操作 後成為LINE好友,對方自稱是謝承均,想經營化妝品生意,要跟她借帳戶,邱女便在去年 9月出借郵局帳戶,後來聽從指示領款,再向幣商購買比特幣。 不久,宜蘭縣2名被害人分別匯出13萬元與11萬5000元到邱女帳戶,事後察覺受騙報警提 告,邱女發現出借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才恍然大悟。宜蘭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罪、洗錢防制法 的一般洗錢罪將她起訴。 邱女接受檢方偵訊時指稱,「我也是被騙的,我原本是想跟對方作朋友,後來也有談到要 結婚」等語,根據LINE截圖顯示,雙方每天噓寒問暖,自稱謝承均的對方,以「我的愛人 」、「親愛的」、「寶貝」、「親愛的妻子」稱呼邱女,邱女也以「老公」稱呼對方。 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,現今社會網路交友普及,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伴侶、進而交往 、結婚所在多有,事發當時邱女是名失婚女子,以為跟她的偶像謝承均在網路交往,且身 為謝的粉絲,因此欠缺防備、警戒之心,依照對話內容可知,邱女基於雙方親密交往關係 ,並經對方再三保證,始同意交付本案帳戶,進而幫忙提領款項購買比特幣匯給對方指定 帳戶。 法官直指確有不法分子鎖定民眾渴求愛情或具有同情心,透過網路及通訊軟體進行詐騙或 情感勒索,審酌此案相關事證,認定沒有前科的邱女,因思慮欠周詳,誤信對方說詞,難 認有詐欺取財及洗錢犯意,全案無罪審結。檢方不服判決,已提起上訴。 謝承均數度遭詐騙集團冒名行騙,他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,詐騙太猖狂了,呼籲粉絲小 心,不要受騙。 新聞連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4843951 心得:我以為粉絲要查證應該不算難,粉絲有時候對偶像的了解是非常充分的 說不定考兩句就倒了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org.tw), 來自: 27.53.137.9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org.tw/WomenTalk/M.1730193545.A.0CC
johanzhou : 假粉 連偶像是gay都不知道 42.74.100.89 10/29 17:33